第(3/3)页 李晨一听到这里瞬间来了精神。 终于轮到我了么? 李晨按响自己旁边的话筒。 “尊敬的法庭,尊敬的审判长,在发表证人证言前,我想就被告辩护人的话做以解答。” “关于我是证人这件事,一开始我也是认为自己不能够作为证人,最主要是都成市武协的明查秋毫,地检署的检察员能够准确的判断是非,加上审判院的法官能够秉公办事,才让我有机会坐在了证人席上来探讨这件事。” “那么关于被告人辩护律师所提出的问题,我也是相当认同的,认为我确实不应该坐在证人席上,而是坐在原告那里来指控打人者的行为。” “理由有两点。” “第一,作为案件的第三人,原本我也没有打算参案件当中,只是因为两人的行为迫使我不得不参与其中。” “第二,关于刚才对方辩护人一直强调我还手的这件事。” “首先,作为一个站在公正公平的第三人,一开始我的想法就是拉开纠缠在一起的双方,也没有过多的想法。” “谁知道刘佳伟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脚,将我踹到了前排的座椅上,导致头部受到猛烈的撞击,医院检查给出的结论是轻微脑震荡,这一点在提交证据的第四页,有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。” “然而就是这样,刘佳伟还没有放弃继续行凶,跟上前来准备继续实施殴打,这一点车厢内的其他旅客都可以作证。” 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我不得不出手制止对方的暴行。” “至于对方的辩护律师说所的还击次数,我想正当防卫的相关明文规定没有明确对防卫次数加以的限定。” “他说指出的对方停手,我不应该继续动手,只是他自己认为的对方停止威胁,而并不能代表我认为威胁已经解除。” “客观因素,火车上的列车长在现场,他竟然还敢动手行凶,本身对于我来言就是一种最大的威胁。” “对于这种暴徒,我的潜意识告诉我,只有对方彻底没了还手之力才是真正的解除威胁。” “那么作为本次案件的第三人,一没有挑衅对方,二则是我在被打时第一反应也不是还手而是采取紧急避险。” “请大家注意,在列车员在场的时候,我的一切行为就属于是紧急避险。” “那么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手段,就是正当防卫。” “而作为本次事件的主要受害者,我认为我不应该坐在证人席上,而是作为原告出席本次庭审才符合他口中的起诉与审判程序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