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请问一定要满二十天么?” “我体内的洪荒之力要是没有爆出来怎么办?” “我打不过熊猫,更打不过东北虎,要先去找金丝猴么?” “兄弟,你想什么呢,真以为猴子好欺负?” “如果…能变成光就好了那我绝对能够打败熊猫。” “迪迦?” “盖亚!!!!” 李晨:………… 没法聊了。 我在一本正经的给你们普法,你们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。 我在讲生命权,他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,你问我是不是一定要饿满二十天… 伱们是来砸场子的么? 就真的正经人谁学法律呗? “生命权是每個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,我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份证,是居民,请问我还能享有么?” “还真是,我的也是居民。” “居民肯定不行啊,没听主播说么,生命权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。” “怪不得别人打我还手就是互殴,原来我是居民啊。” “请问张三是公民么?” 李晨:…………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:“居民就是公民。” “那身份证上面为什么不写公民写居民?” “傻啊,给你写公民你不就能吃熊猫了?” “真相了,公民的生命大于天,居民……” “主播,前两天斗音上很火的火车互殴案,你怎么看?” “主播,你说我们是公民?” “妈的,我准备去一趟武协所问问他们,我明明是公民为什么给我写成居民,这让我损失了好多合法权益,熊猫都不能吃!” 李晨:…………… 第(3/3)页